2005年7月5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镜头面前才认错
孔宪勇 韩映国 摄

  近日上午,杭州市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大队绕城一中队办公室内吵吵嚷嚷,这名脸红脖子粗的中年男子是皖A56987货车的车主。当天凌晨,该车司机装运货物路过320国道转塘路段时,污染公路560平方米被绕城一中队查获。车主吴某到中队接受处理时拒不认账,还找出种种理由来为司机的违法行为辨护。路政人员在说服教育无效的情况下,拿出照相机让吴某看。原来,当晚该车洒漏沙的全过程均让路政人员摄入了相机。在铁证前面,车主方才认错,并当场交了污染公路赔偿费。